9月1日,雷士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控股)前总裁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其助理陈严涉嫌挪用资金罪公诉案件,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长江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经过雷士控股授权及雷士中国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雷士中国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其本人个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利用雷士中国保证金作为担保,伪造购销货物合同,在没有实际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向三家银行申请借款。雷士中国公司先后为此出质保证金总额为92388万元,所贷款项由被告人吴长江支配使用,用于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雷士大厦”项目建设等。而“雷士大厦”只是取名“雷士”,重庆无极是吴长江个人控制的公司,均与雷士无关。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雷士中国55650.23万元保证金被银行划扣。吴长江挪用的9亿余元款项中,只有小部分用于建设“雷士大厦”基建项目,其余资金均被用作其个人用途,去向不明。
9月1日的庭上,对于将雷士中国资金由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并为5家企业做质押担保的指控,吴长江供认不讳,但他表示,这是银行的主意。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他指示助理陈严,银行说需要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如银行需要“股东会决议书”,就有了一份股东会决议书,但这份决议书的记录人陈严称,自己并未参加也不知情。吴长江则辩称,雷士中国并未对自己有任何授权,也没有任何限制,这是公司管理存在的漏洞。
公诉机关出具了一份证明显示,《雷士中国集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担保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20%的,董事会审批;抵押资产300万元(含)以上的事项,由总裁审核,董事会批准方可执行。对此,吴长江辩称:“不知道有这份文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长江挪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中国)资金9亿余元,为自己所控制的公司使用,吴长江辩称是公司管理漏洞所造成,吴长江的首席律师龙宗智则在庭上称:“我认为公司有隐形账户是常态,公司财务系统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去规范不是太天真就是睁眼说瞎话。”
9月2日此案件继续在广东省惠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上午,公诉人及辩护律师均表达了各自观点,期间出现精彩一幕:公诉人有理有据指出辩护律师龙宗智的言辞失误,辩护律师龙宗智只好当庭道歉并收回语句;同时公诉人当庭发现辩护律师提交的证据有硬伤,法院宣布临时休庭十分钟,让辩护律师向法庭解释。下午此案将继续开庭。
从法院等相关公开信息得知,吴长江已知的资产中,重庆地产估价4.465亿元;德豪润达股票1.32亿股,目前收盘价5.8元(因是未到期禁售股,法院拍卖按7-9折拍出),按最高额9折估算,价值6.852亿元;总资产小计11.317亿元。而吴长江已知的负债有:雷士申请查封6.25亿元(吴长江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以雷士名义为吴长江的亲属开办的公司作担保,被银行划扣而造成的雷士损失);南粤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建行的其他债务至少1.5亿元(吴长江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授权,以雷士名义作担保进行借款而导致的雷士损失);西藏林芝江福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查封6.48亿元;其他债主申请查封1.96亿元;总负债小计16.19亿元。吴长将已知的总负债额远超出其总资产达4.87亿元,资不抵债,按照赔偿顺位,雷士至少有5.245亿元的损失难以追讨回来。
起诉书还指控,被告人吴长江分别于2014年、2011年期间两次职务侵占,金额为1370万元。
来源:http://xinzhou.news.163.com/16/0902/17/BVVMQO53040619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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